余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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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卫生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和《遵义市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遵府办发157号),结合《余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建设,发挥新农合制度的互助共济作用,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维护参合人员的基本权益,减轻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促进新农合工作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中文名 余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原始名称 余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地点 余庆县
类型 方法条例
精选别名 余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Alias 余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Extra
  • 余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 卫农卫发〔200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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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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