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追谥的准则。即帝王、 诸侯、 卿大夫、 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其生前事迹及品德,给予一个评定性的称号以示表彰。始于西周中叶稍后。从周文王、武王至懿王,王号均自称。孝王之后,方有谥法。后仍有自立王号者,如春秋时,楚君熊通自立为武王。天子及诸侯死后,由卿大夫议定谥号。秦始皇废不用。汉初恢复。以后帝王谥号由礼官议上。贵族大臣死后定谥,由朝廷赐予。明清定谥属礼部。此外,又有私谥,始于东汉,大多是士大夫死后由亲族门生故吏为之立谥,故称私谥。
中文名 | 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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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 谥法 |
含义 | 追谥准则 |
外文名 | shifa |
拼音 | shì fǎ |
精选上位词 | 术语 |
英文名 | shifa |
读音 | shì f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