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的六个成员国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的相关官员和亚洲开发银行的高级官员在2008年6月6日在中国云南省省会昆明市达成"昆明共识",提出加强东西、南北及南部经济走廊合作,突出交通走廊转型为经济走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