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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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甘乐能(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适应症为本品可用于以下适应症:全身给药1 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1岁)代偿性肝病患者,患者的血清HBsAg阳性至少达6个月,同时存在乙肝病毒(HBV)复制(血清HBeAg阳性)和血清ALT升高。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建议先进行肝组织活检,以便确诊慢性肝炎及肝损伤的程度。 胆红素 ≤2ml,dl 白蛋白 稳定在正常范围内 凝血酶原时间 延长<3秒钟 白细胞 ≥3000,mm3 血小板 ≥70000,mm3 血清肌酐 正常或接近正常2 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单独给药或与病毒唑(利巴韦林)合用,对于肝酶升高而无肝脏失代偿的慢性丙肝成人患者,可缓解疾病的活动程度。在这些患者身上进行的许多研究表明,本品可使血清ALT转为正常,血清HCV-RNA被清除,肝组织学病变改善。到目前为止的临床经验表明 :持续使用本品12-18个月的患者在长期用药后取得的疗效较用药6个月后停药者为持久。在本品治疗的慢性丙肝的大量临床研究中采用了下列标准,慢性丙肝患者采用本品治疗前可考虑作为参考: 胆红素 ≤2ml,dl 白蛋白 稳定在正常范围内 凝血酶原时间 延长<3秒钟 白细胞 ≥3000,mm3 血小板 ≥70000,mm3 血清肌酐 正常或接近正常3 慢性丁型肝炎 治疗慢性丁肝患者。4 喉乳头状瘤 治疗喉乳头状瘤的儿童或成人患者。5 毛细胞白血病 治疗毛细胞白血病患者。6 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CML) 本品单独给药或与阿糖胞苷(Ara-C)合用,治疗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患者。7 与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CML)有关的血小板增多症 血小板增多症常与CML有关。本品在治疗与CML有关的血小板增多症方面已有疗效。8 多发性骨髓瘤 对于采用诱导疗法取得实质性缓解的患者和复发患者,本品可作为维持疗法。9 非何杰金淋巴瘤 结合适当的化疗方案,如环磷酰胺-羟基柔红霉素-长春新碱-泼尼松(CHOP)化疗方案,本品可治疗III或IV期高肿瘤负荷(high tumor burden)滤泡性淋巴瘤。10 艾滋病有关的卡波氏肉瘤 治疗与艾滋病有关的卡波氏肉瘤患者,患者无机会性感染病史,同时CD4>250,mm3。11 肾细胞癌 治疗晚期肾癌患者。12 转移性类癌瘤 (胰腺内分泌肿瘤) :治疗转移性类癌瘤患者。13 恶性黑素瘤 作为手术后无病变但处于高度复发危险的成人黑素瘤患者的辅助治疗。

名称 甘乐能
用途分类 抗肿瘤的基因治疗药物
类别 药品名称
精选上位词 药品
Extra
  • 甘乐能
  • 甘乐能?
  • 功能主治
  • 1.慢性乙型肝炎: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 (greaterthanorequalto)1岁)代偿性肝病患者,患者的血清hbsag阳性至少达6个月,同时存在乙肝病毒(hbv)复制(血清hbeag阳...
  •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1. 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 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本品用于。 1. 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 2. 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原始名称
  • 甘乐能
  • 甘乐能(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
  • 成分

    主要成份:重组人干扰素α2b辅料: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依地酸二钠、氯化钠、间-甲苯酚、聚山梨醇80和...

    批准文号
  • 批准文号: 00270112s
  • 批准文号: 0110220s7
  • 批准文号: 072s01012
  • 批准文号: 2200017s1
  • 批准文号: s00027121
  •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1. 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2. 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3. 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4. 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5. 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6. 毛细胞白血病:2~8×106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7.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8. 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9.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10. 恶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1. 肾细胞癌: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2. 喉乳头状瘤:3×106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13. 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14. 基底细胞癌:5×106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15. 卵巢癌:5~8×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药品类型
  • 医保工伤用药
  • 处方药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