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

热度:617

简介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偾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是:(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2)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3)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4)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消灭时,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

中文名 土地使用权抵押
原始名称 土地使用权抵押
含义 集体土地使用人用土地收益的权利
精选上位词 术语
Extra
  • 土地使用权抵押
  • 土地抵押登记合同
  • 土地的使用人
  • 上位词
  • 土地
  • 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
  • 条件
  • 法律
  • 法律术语
  • 计算机术语
  • 外文名

    mortgage of the right to use the land

    英文名

    mortgage of the right to use the land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