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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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监督权是指宪法赋子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方对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

中文名 监督权
原始名称 监督权
外文名 superintendence
英文名 superintendence
Extra
  •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 或者说是不包办代替的原则
  • 监督权
  • 上位词
  • 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
  • 政治监督权
  • 权利
  • 精选上位词
  • 公务活动的权利
  • 术语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