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约法

新约法 袁记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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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民国约法又名袁记约法,是指民国三年(1914)五月一日由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公布的一个取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临时宪法,此约法在民国五年袁世凯创立中华帝国时被废弃,后一直未再恢复。

中华民国约法又称“新约法”。俗称“袁记约法”。北洋军阀袁世凯执政期间制定的一部宪法性文件。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由于“国会”起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仍采用议会内阁制,袁世凯认为对总统和国务院束缚过大,不能实现独裁野心,便下令解散国会,决定由其亲信组成的“中央政治会议”代替国会行使立法权,制定新约法,于1914年5月1日颁布。约法分10章,68条。主要内容为:规定国家实行总统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除拥有一般元首享有的职权外,在制定官制、宣战、媾和、缔结条约等方面无须征得国会同意,总统甚至可以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的紧急命令,其职权极大。设国务卿协助大总统行使行政权。把立法院置于总统管辖之下,设参政院为虚设的咨询机关,在立法院成立前代行立法院的职权。司法权由大总统任命的法官组织法院行使。利用改制宪法的办法,增加总统的职权,为袁世凯实行独裁、复辟帝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中文名 中华民国约法
别名 袁记约法
原始名称 中华民国约法
废除时间 1916年
性质 临时宪法
颁布时间 19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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