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功能主治:临床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乳腺癌、晚期卵巢癌、恶性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单药化疗用量为每次2530 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125ml),并在别短时间内(1520分钟)输完,其后沿此静脉输入等量生理盐水以冲洗血管。分别在第1、8天各给药一次,21天为一周期,23周期为一疗程。本品可单用或联合化疗。联合用药剂量和给药时间随化疗方案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