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热度:460

简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从事工业生产或提供工业劳务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民行使,国家依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将财产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享有独立的经营权,并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企业以规模为标准,可分为大、中、小三类,对不同的企业在法律政策的适用上有一些区别。企业以组织形式为标准,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等。以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还是无限责任,可分为法人型企业与非法人型企业。全民所有制的非法人型企业主要是在横向经济联合中产生的联营企业。

上位词 经济
原始名称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精选上位词
  • 社会主义商品生产
  • 经营单位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