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为李光被贬十年后所作。时居于琼州府城苏轼当年所经过遗迹之地,记得苏轼谪琼三年发愤写作,铭其端石砚曰:“与墨为入玉灵之食,与水为出阴鉴之液懿矣。兹石君子之侧,匪以玩物,惟以观德。”李光效之,题诗于壁间以自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