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宪法

和平宪法 日本和平宪法 昭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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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日本国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是自1947年来日本创建立法的文件,提供了日本原版《日本国宪法》政府的国会制度及保障了一些基本权利。根据宪法,天皇是国家名义上的主人,但只能扮演“纯粹仪式上的角色”(也就是国家的精神领袖)。这套宪法较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条“放弃发动战争的权利”,这套宪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盟军占领(Allied Occupation)时期撰写的,打算以自由民主的模式取代大日本帝国制度。这套宪法自采用以来,没有什么大改动。

2016年3月22日,日本安倍晋三内阁在不顾国内多数民众以及以中国为首的世界上绝大多数爱好和平国家的一致反对,悍然强行通过决议,决定在3月29日正式实施新修改的安保系列法案。这标志着《日本国宪法》当中的第二章第九条被实质废除,也标志着被称为《和平宪法》的这部宪法名存实亡。

中文名 日本国宪法
原始名称 日本国宪法
外文名 日本国宪法
执行 1947年5月3日
模式 自由民主的模式
精选上位词 法律
绰号 和平宪法
Extra
  • 1946年11月3日
  • 1947年5月3日
  • 日本国宪法
  • 上位词
  • 文件
  • 法律
  • 别名
  • 和平宪法
  • 日本国宪法
  • 精选别名
  • 和平宪法
  • 日本和平宪法
  • 日本国宪法
  • 昭和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