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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中文名 | 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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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 使人变得美丽漂亮 |
依据 |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
原始名称 | 化妆品 |
类别 | 生活用品 |
颁布时间 | 2007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