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川羌族自治县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绵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县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