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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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中文名 人身自由权
别名 自由权
原始名称 人身自由权
Extra
  • 人身自由权
  • 法律
  • 上位词
  • 先决条件
  • 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
  • 权利
  • 民事权利
  • 法律
  • 法律术语
  • 社会
  • 自由权利
  • 范围内
  • 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
  • 外文名

    the right of personal liberty

    应用学科
  • 法律
  • 社会学
  • 精选上位词
  • 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
  • 术语
  • 英文名

    the right of personal li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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