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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106号)、《关于贵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更名的批复》(筑编办发14号)、《关于调整贵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的批复》(筑编办发58号)、《贵阳市公安局戒毒中心机构编制等事项的批复》(筑编办发143号)、《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金阳公安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筑编通4号)、《关于同意市公安局政治部增设综合处的批复》(筑编办发18号)(筑编办发18号)、《关于成立贵阳市公安局信息通信科技处的批复》(筑编发32号)、《关于明确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巡逻警察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筑编通2号)以及《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塔山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机编办10号)、《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中心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机编办11号)文件精神,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 | 贵阳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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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 贵阳市公安局 |
城市 | 贵阳市 |
性质 | 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