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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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是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为了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内容,制定的规定。

上位词 药学技术人员
中文名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原始名称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实施时间 1999年4月1日
精选上位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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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 人发[199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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