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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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拓展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我厅根据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和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组织课题组在反复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试行)》进行了研究修订。

中文名 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
制定机关 福建省教育厅
原始名称 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
发布时间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发文字号 闽教基〔2007〕42号
精选上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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