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次20~50mg,必要时100mg,一日1次,溶于250ml生理盐水中,15~30天为一个疗程;肌内注射,一次10mg,一日1次,20~30天为一个疗程,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