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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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共五章,四十七条(含附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

中文名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原始名称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精选上位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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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12月8日
  • 2007年5月1日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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