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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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的。该书于 1821年正式出版,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黑格尔的法哲学属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精神哲学,都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法哲学作为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同样也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了《法哲学原理》一书的主要内容。

丛书名 经典通读
价格 cny 85.00
作者 [德]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出版时间 2017-02-01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始名称 法哲学原理
字数 约180000
开本 850*1168 1/32
装帧 精装
译者 邓安庆
豆瓣评分 9.0
页数 522
上位词
  • 一部著作
  • 书籍
  • 哲学书籍
  • 政治军事书籍
  • 原名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外文名

    grundliniender philosophiedes rechts

    类别
  • 哲学/宗教
  • 西方哲学
  • 精选上位词
  • 书籍
  • 商务印书馆的书籍
  •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书籍
  • 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
  • 英文名

    grundliniender philosophiedes rec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