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
庄廷鑨(1585 —1655年),字子襄,浙江 乌程 南浔(今湖州)人。家饶富,“少患疯疾”,十五岁贡生,入国子监,因疾双目失明。购得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撰《明史》,广聘名士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以每千字润笔三十两白银的代价,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奉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帝为正朔,用永历等朝的年号,斥明将降清为叛逆,更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书成不久,顺治十二年(1655年)病死。廷鑨父庄允诚于顺治十七年冬将书刻成,定名《明史辑略》,因此获罪,牵连致死七十余人,史称“庄廷鑨 明史案”,亦是清初著名文字狱之一。
上位词 | 字子襄 |
---|---|
代表作品 | 明史辑略 |
出生地 | 浙江乌程南浔 |
出生日期 | 1585-00-00 |
别名 | 庄子襄 |
原名 | 庄廷鑨 |
原始名称 | 庄廷鑨 |
字 | 子襄 |
年龄 | 70 |
朝代 | 明末清初 |
民族 | 汉族 |
相关实体 | 朱标 |
精选上位词 | 人物 |
精选别名 | 庄子襄 |
逝世日期 | 165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