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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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清官职名。法部司法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参议,各一人。参事四人。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郎中二十有五人,审录四人,内宗室一缺。馀各三人。员外郎三十有四人,制勘、编置各五人,内宗室各一缺。馀俱四人。主事三十有三人。宥恤五人,内宗室一缺。馀俱四人。收发所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七品小京官二十有六人。内宗室二缺。八品录事五十有三人,九品三十人。内宗室各二缺。

中文名 司法大臣
原始名称 司法大臣
朝代
类别 官职名
精选上位词 官名
职责
  • 外审判
  • 检察
  • 监督大理院及京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