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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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西力欣
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120321j10
类别 药品名称
精选上位词 药品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 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 2. 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 3. 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 4.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5. 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 6. 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 7. 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8. 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头孢呋辛酯的敏感性存在差异,应该咨询可适用的地理,时间和当地敏感性数据,见【药理毒理】部分) 1.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由化脓性链球菌敏感菌株的轻至中度急性扁桃体炎,咽炎,以及由肺炎链球菌敏感菌株或流感嗜血杆菌(仅包括非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轻至中度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 2. 急性细菌性中耳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 3. 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菌株)引起的细菌性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 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例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 5. 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由大肠埃希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非复杂性尿路感染,例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尿道炎; 6. 用于早期莱姆病的治疗(成人和3月龄以上儿童):由伯氏疏螺旋体敏感菌株引起的早期莱姆病(游走性红斑)。 7. 淋病,无并发症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淋病奈瑟菌敏感菌株(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菌株)引起的淋病,无并发症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1. 成人: (1) 口服每日两次,每次250mg西力欣片可有效治疗大多数感染。 (2) 对轻度至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患者:每日两次,每次250mg。对较严重的下呼吸道感染或疑为肺炎的患者:每日两次,每次500mg。 (3) 对泌尿道感染患者给予每日2次,每次125mg的剂量通常是足够的:对肾盂肾炎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250mg。 (4) 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推荐剂量为单剂口服1克。 (5) 治疗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的莱姆病: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500mg,服用20天。 2. 序贯治疗: (1) 肺炎:给予西力欣注射剂每日2次,每次1.5g(静脉或肌肉给药)48至72小时,然后给予西力欣片(头孢呋辛酯)每日2次,每次500mg口服治疗7天。 (2)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给予西力欣注射剂每日2次,每次750mg(静脉或肌肉给药)48至72小时,然后给予西力欣片(头孢呋辛酯)每日2次,每次500mg口服治疗5至7天。 (3) 经胃肠道外和口服给药的疗程均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临床症状确定。 3. 儿童: (1) 通常给药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25mg或每日2次,每次l0mg/公斤体重,每日最大剂量为250mg。 (2) 对中耳炎,2岁以下儿童服用剂量通常为每日2次,每次125mg或每日2次,每次l0mg/公斤体重,每日最大剂量为250mg。 (3) 2岁以上儿童服用剂量通常为每日2次,每次250mg或每日2次,每次15mg/公斤体重,每日最大剂量为500mg。对3个月以下婴儿尚无使用本品的经验。 (4) 西力欣片不可掰碎服用。因此幼龄儿童患者服用西力欣混悬剂更为适宜。 4. 老年和肾损伤患者:对有肾损伤或在接受肾透析的患者或老年患者,当每日最大服用剂量不超过1g情况下,无须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通常的疗程为7天。 5. 用餐后服用西力欣片可获得最佳的吸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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