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
原始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 花红颗粒 |
---|---|
类别 | 药品名称 |
精选上位词 | 药品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