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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经济开发区毗邻新余市城区,控制规划面积40.125平方公里,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按照“开放立区、工业强区、经营活区”的工作思路,倾力打造多功能、生态型、现代化工业新城区。新余经济开发区坚持“项目至上,客商至尊”的理念,倡导雷锋精神、钉子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和大庆铁人精神,以高起点的规划、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吸引有识之士共盟发展!
中文名 | 新余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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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原始名称 | 新余经济开发区 |
地点 | 江西省 |
规划面积 | 40.125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