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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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泽宁
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05064021
类别 药品名称
精选上位词 药品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
  • 原始名称
  • 泽宁
  • 泽宁(左甲状腺素钠片)
  •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其化学名称为:o-(4-羟基-3,5-二碘苯基)-3,5-二碘-l-酪氨酸单钠盐。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成人(1)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2)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用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儿童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建议使用剂量(每天)或遵医嘱:年龄0-6个月:每日25-50微克,按体重8-10微克/千克;年龄7-12个月:每日50-70微克,按体重6-8微克/千克;年龄2-5周岁:每日100-150微克,按体重5-6微克/千克;年龄6-12周岁:每日150-200微克,按体重2-3微克/千克;年龄12岁以上:每日25-50微克,按体重8-10微克/千克。用药后2~4周增加一个剂量(12.5μg~25μg),至临床表现及甲状腺激素水平完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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