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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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滁州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 2015 年 1 月 5日滁州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30日滁州市人民政府以滁政秘〔2015〕10号印发。该《办法》共12条,由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文名 滁州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滁州市人民政府
原始名称 滁州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施行时间 2015-01-30
类别 规范性文件
精选上位词 法律
颁布时间 2015年1月30日
Extra
  • 滁州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滁政秘〔201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