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词
外文名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精选别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
中文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修订时间 | 2016-07-02 |
别名 | 环评法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原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施行时间 | 2016-09-01 |
简称 | 环评法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
缩写 | 环评法 |
颁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