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 英文全称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
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AP术语。
上位词 | 贸易术语缩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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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税后交货 |
原始名称 | DDP |
名称 | ddp |
品种 | 交易 |
外文名 | delivered duty paid |
实体注释 | 贸易术语缩写 |
精选上位词 | 贸易术语缩写 |
缩写 | ddp |
英文名 | delivered duty pa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