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是由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31日制定的交通法规,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8日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