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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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经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6年1月21日颁布,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共计七章二十六条。

中文名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原始名称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 456 号
实施时间 2006年3月1日
精选上位词 法律
颁布时间 2006年1月21日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