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的院落中,位置处于正中的房子,称为正房。与厢房相对。《明会典·亲王府制》:“ 弘治八年,定王府制,前门五间……书堂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左右盝顶房六间。”《儿女英雄传》第四回:“对着照壁正中,一带正房,东西两路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