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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特别行政区即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简称卧龙特别行政区或卧龙特区),原称“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于198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同年7月改名“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由四川省林业厅代管。
卧龙特别行政区的辖区与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全重合,并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卧龙特别行政区是中国四川省的一个特殊行政区,现有人口5343人,由卧龙镇和耿达乡组成,在行政区划上属汶川县,但实际管理则是由四川省林业厅负责。
中文名 | 卧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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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 5434人 |
原始名称 | 卧龙特别行政区 |
所属地区 | 中国四川 |
景点 |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等价别名 | 卧龙特区 |
精选别名 | 卧龙特区 |
行政区类别 |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
面积 | 20万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