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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由国务院于2004年7月16日以国发〔2004〕20号发布,包括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加强和改善投资的监督管理等五部分内容,另有附件一个。
中文名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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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原始名称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国发〔2004〕20号 |
发文时间 |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 |
发文机构 | 国务院 |
颁布时间 |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