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琴而治”,鸣琴,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出处 《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用法 作谓语、定语;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