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名
《朝美修好通商条约》(朝鲜语:조미수호통상조약,英语:USA–Korea Treaty of 1882)又称《薛斐尔条约》,是1882年朝鲜王朝和美利坚合众国签订的条约。这个条约是在当时朝鲜的宗主国 清朝的斡旋下签订的,它是朝鲜与外国缔结的第二个通商条约,也是朝鲜与欧美国家缔结的第一个条约。条约规定美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利,因此对朝鲜来说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有着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它标志着朝鲜的门户向世界全面敞开,也意味着朝鲜半岛进一步走上世界大国竞争的前台,变成列强的角逐场所。
中文名 | 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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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朝美修好条约 |
原始名称 | 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
性质 | 朝鲜与欧美国家缔结的第一个条约 |
意义 | 标志着朝鲜的门户向世界全面敞开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
精选别名 | 朝美修好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