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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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林业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中文名 福建省林业厅
作用 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原始名称 福建省林业厅
地点 福建省
性质 林业厅
精选上位词
  • 机构
  • 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 组成部门
  • 部门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