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我这种思想大体亦还维持着不曾改变。至在本篇,希图把自己对于此等问题所怀抱的思想细加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