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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应急队伍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灾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文名 | 余庆县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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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 余庆县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 |
地点 | 余庆县 |
类别 | 运行办法 |
类型 | 应急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