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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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向承兑人或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行为。我国《票据法》第53 条规定,持票人应当在下列期限内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在上述现定期服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

中文名 提示付款
原始名称 提示付款
精选上位词 行为
上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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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
  • 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
  • 法律行为
  • 请求权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