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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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 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琼府〔2007〕77号),制定《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于2008年12月17日由海口市人民政府以海府〔2008〕9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保障方式、保障对象及标准,保障资金及房源,申请及核准,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核减,廉租住房的房屋管理,退出机制,监督管理,附则11章58条,自2008年12月25日起施行。

中文名 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海口市人民政府
原始名称 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颁布时间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tra
  • 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 海府〔2008〕96号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