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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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而制定的法规。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修订时间 1998-11-04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原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10号
施行时间 1999-04-01
精选上位词 法律
精选别名 收养法
颁布时间 1991年12月29日
上位词
  •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 收养关系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