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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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南直隶简称南直,是明朝处于南方、直隶中央六部的府和直隶州的区域的总称。为明朝行政区划两京地区之一,区别于北直隶。与今江苏省、安徽省以及上海市二省一市相当,与山东、河南、湖广、江西和浙江相接壤。

南直隶经济繁荣,赋税居全国之冠;文化昌盛,崇文重教,半数以上官员皆出自江南贡院;约占全国人口18%(1630年),面积235,368平方公里,仅占全国面积7%左右(1630年)。

明朝初年,直属京师南京的地区为直隶,洪武初年建都应天府(今南京),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等14个府级单位(注:明朝时期的直隶州与府平级,有别于低一级的散州)为直隶。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后,消北平布政使司,将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直隶州也直隶中央六部,遂称北直隶,简称北直,区域大致相当于今北京、天津、河北等市省;京师改称南京,原京师地区改称南直隶,原辖区基本不变,以区别于北直隶。

顺治二年(1645年)满清沿明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即废除南京国都地位,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南京)。

上位词 行政区划
中文名 南直隶
人口 30945410人(1630年)
别名 南直
原始名称 南直隶
所属地区 中国东南
政府驻地 应天府
行政区类别 直隶
面积 235368平方公里
下辖地区
  • 上海两省一市
  • 今江苏
  • 安徽
  • 主要城市
  • 凤阳府
  • 松江府
  • 苏州府
  • 方言
  • 中原官话
  • 南京官话
  • 吴语
  • 江淮官话
  • 气候条件
  • 亚热带季风气候
  • 温带季风气候
  • 精选上位词
  • 中国东南直隶
  • 地区
  • 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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