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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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上位词 法律行为
中文名 收养
原始名称 收养
外文名 adoption
实体注释 法律行为
相关实体 子女
英文名 adoption
Extra
  • 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
  • 收养
  • 法律行为
  • 别名
  • 抱养
  • 领养
  • 精选上位词
  • 幼虫收养作己子
  • 术语
  • 法律行为
  •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