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热度:135

简介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2年1月5日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厦府办〔2012〕1号印发。《办法》共16条,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5年。

原始名称 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