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卡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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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海卡洛
类别 药品名称
精选上位词 药品
功能主治
  • ⒈绝经后骨质疏松。 ⒉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⒊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⒋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⒌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⒍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⒎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功能主治:⒈绝经后骨质疏松。⒉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⒊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⒋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⒌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⒍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⒎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批准文号
  • 批准文号: 0127h101c6
  • 批准文号: 01c16h2710
  • 批准文号: 06c0172h11
  • 批准文号: 0711h6c120
  • 批准文号: 107260h1c1
  • 批准文号: 120106c7h1
  • 批准文号: 21117060ch
  • 批准文号: c2701h0161
  • 批准文号: c7260h0111
  •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口服,具体方法如下:1.绝经后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1粒(0.25μg),每日二次。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2.肾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病人):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1粒(0.25μg)。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1粒(0.25μg)即可。如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将该品的每日用量增加1粒(0.25μg),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2粒(0.5μg)至4粒(1.0μg)之间。3.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粒(0.25μg),晨服。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每周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偶见吸收不佳现象,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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