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县,古建制县,是与新登、於潜等已经撤销的镇。1949年4月30日,分水县解放,1958年11月并入桐庐县。
分水县,县城即现在桐庐县 分水镇,建于唐武德四年(621),析桐庐县西北7乡置分水县,《太平寰宇记》卷九五:“取桐庐江水中分为名。”属严州(治今浙江建德市梅城镇),县治即今浙江桐庐县 分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