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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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消除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列作为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棱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

中文名 消除影响
原始名称 消除影响
拼音 xiao chu ying xiang
上位词
  • 义务
  • 侵权行为
  • 范围内
  • 外文名
  • eliminate effects
  • elimination of ill effects
  • elimination of ill effects;eliminate effects
  • 精选上位词
  • 方式
  • 术语
  • 英文名
  • eliminate effects
  • elimination of ill eff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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