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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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防止中国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速下滑,实现2009年经济增长保八目标,国务院从2009年1月到2月,陆续出台了汽车业、钢铁业、装备制造业、纺织业、船舶业、电子信息产业、轻工业、石化产业、有色金属业、物流业等十大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9年1月14号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是最早通过国务院审议的规划之一。规划的全文于2009年3月20日正式对社会公布引引。
上位词 |
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
原始名称 |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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