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病人须取卧位,静脉注射或静脉点滴。单次或重复静脉注射及长时间静脉点滴均可,亦可在静脉注射后持续静脉点滴。使用时限一般不超过7天。1. 静脉注射:10-50mg/次,用生理盐水20-40ml稀释,缓慢注射。2. 静脉点滴:250mg加入5%或10%的萄葡糖注射液500ml,缓慢滴注,以维持血压稳定,推荐初始速度为2mg/分,维持速度为9mg/小时,最大药物浓度为4mg/ml。